(圖片轉自: http://www.maniacworld.com/giant-bug-vs-ants.htm )
當初跟另一個同事共同承接了一個前人的案子,用底層/使用者介面來區分兩個人負責的範圍,我是負責 UI 的.
隨著知識的增長,我覺得我當初真的是太蠢了! 原因無它,一堆 Model 跟 Controller 的東西都寫在 UI 的 Code 裡,無視 MVC 寫法的無敵寫法,檔案架構有 MVC 的 Fu ,打開 UI 的 Code ,明眼人就知道是假 MVC 真賣淫!
人生就是這樣,以為撿到便宜,選了 UI 的 Code 以為不會碰到底層實作東西,殊不知抱著大便當做寶! 國男四年跑不了!
常常在想,偶爾也有別的部門的人問我,要不要把這些 Code 重構出來. 分析如下:
- 這團大便可以正確執行!
- 這團大便很大陀!
- 對於不是我寫的 Code ,我並無程式碼及架構上的精神潔癖!
- 程式碼內的改善是上面的人看不到的,對公司無顯著的貢獻!
- 人生應該耗在對自己更有意義的程式碼上!
所以我決定,見一個蟲殺一個蟲就好,但殺蟲的過程中,我會留下完整的註解,讓未來的勇者們能踏著我的註解通往更深入,更不為人知的大便禁地!
結論: 我要當個獨善其身的死 RD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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